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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俩用石头猛砸7龄童只因豆浆溅到身上
只因豆浆溅到身上竟怀恨在心,合伙把一名年仅7岁的男童残忍杀害――本报昨日报道的发生在洛南的这起命案令人震惊。记者昨日再访洛南警方,获知两名疑犯此前并不熟悉,连彼此姓名都不知道,却合谋杀人!
令人想不通
行凶女对合伙男情况一概不知
“真让人想不通!”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巍又愤怒又感慨。7月9日下午5时许,在县城馒头山仓颉庙景区开照相馆的薛先生报案称,他7岁的儿子失踪。不久,一名游客在西侧山坡僻静山路旁发现一具男孩尸体,经确认正是薛子。警方随即增派至百余名警力,全力侦破命案。
在摸排中,一目击者称,下午1时许,见到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和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子“架走了一个男孩”。男子身穿红t恤,女子白衬衣、黑短裙上有白点。
警方随即在全城各路口盘查。当晚10时许,警方拦住一辆出租车,车上一名十余岁的女子正是“黑短裙”。个头只有一米四的她称,看见“红t恤”用石头砸死了男孩。案发后,她曾与“红t恤”去过一些地方,后来“红t恤”独自走了,但他叫什么、是哪里人、又去了哪里?其一概不知。
10日凌晨零时40分,警方在距县城20公里外的永丰镇山路旁发现“红t恤”。当时,他正点了一堆柴草烤火――大夏天在烤火?刑警抓住他时,其浑身发冷颤抖,上牙直打下牙,话都说不清楚。
手段真残忍
用十余公斤大石头砸死男童
但就是这个吓得发抖的家伙,与他人合谋残忍杀害了7龄童!
警方查明:“红t恤”叫杨保国,21岁,洛南县永丰镇人,小学文化程度;“黑短裙”姓李,生于1997年2月,还不到15岁,洛南县柏峪寺镇人。
7月9日,杨保国到馒头山上游逛,遇到了李某。二人在山顶与别人打了一会篮球。下午1时许,年仅7岁的被害人经过此地,拿着一袋豆浆喝,玩耍中,将豆浆溅到了二人身上。
李某遂对杨保国说,“把他弄走,弄死”。二人哄骗男孩,将其架到西边山坡的一处僻静地,把男孩打倒。李某骑在男孩身上,攥住两只胳膊;杨保国脱下红t恤里面穿着的黄t恤,蒙在男孩头部。随后,捡来一块石头在男孩脸部砸击,又换了一块更大的石头继续猛砸。
警方后来在现场找到了犯罪工具:其中一块石头重十余公斤。
杨保国、李某二人见“把他鼻血打出来了”,准备将男孩尸体拖到树林里,李某催促“快走!”二人遂将被害人尸体弃在路边,从小路逃下山。
案件引公愤
多人冲上去要痛打嫌疑人
这起案件在洛南引起公愤,众口一词“太残忍了”。警方10日带嫌疑人指认现场时,几乎全县城的居民都去观看,有不少人冲上去怒骂,郑州婚庆公司
http://www.liuhecehua.com,要痛打嫌疑人,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更是气得浑身直抖。
警方去两名嫌疑人家中调查,发现都是贫困家庭。杨父瘫痪在床,杨母是农民,家中只有一亩地,唯一的财产是一头牛;而李家的情况也很差。
被害男孩只有7岁,上小学一年级。案发当晚辨认尸体时,其父薛先生浑身瘫软。7月10日晚,他再次见到儿子遗体,“身上就没有一块好的地方,都是青紫色!硬是把娃折磨死了!”“我只有这一个娃,”40岁的薛先生哭诉说,“我全部的希望都是儿子!现在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……”
案发时,被害男孩30多岁的母亲还在天津打工,前天赶回来,看到娃的书包、奖状就直哭,“抱着娃的衣服哭了整整一夜……”
昨日上午,薛先生家人为洛南县公安局送来一面锦旗,上写“人民卫士 破案神速”。薛家在公安局门前点燃了长长的一串鞭炮,“噼里啪啦”震响起来,震得人心情沉重。
无知嫌疑人
他称要从银行贷款“给人家一些票子”
这样一起闻所未闻的凶杀案,连刑警也直叹“太残忍了!”警方昨日在洛南县看守所继续审问犯罪嫌疑人杨保国、李某,一名刑警一边记笔录,一边愤怒地摇头叹气。李某是未成年人,警方审问时,通知其家长在场。李父说女儿平时根本不沾家,家长也管不住,他骂道:“要是个牲口,就拿绳拴住不让到处跑了……”
刑警:你掐那个娃,他有啥反应?
杨保国:他叫他爸了,还要起来,我就捂了他的嘴……嘴角后来发青了。
刑警:你为啥要杀那个娃,你认识他不?
杨保国:不认识,也不为个啥,就因为豆浆(溅到身上了)。
刑警:你现在咋认识这个事?
杨保国:(沉默了一会)要承认错误……给人家赔偿,给一些票子,人家要多少,就给多少。
刑警:给人家的钱从哪来?
杨保国:从银行贷款。
刑警:人命能赔活过来不?咋贷?啥理由?给银行说你把人杀了,要贷款?
杨保国:(长时间沉默)
刑警:那个女的叫个啥?
杨保国:不认识,不知道叫啥?她说让我把那个娃“日塌”(陕西方言,毁坏)了,让我动手,我说不急,慢慢来……
刑警:你为啥把里头穿的黄t恤脱下来,扔到现场?
杨保国:因为别人见到我穿的是红衣服,这样就会以为是穿黄衣服的干的。
专家谈观点
这起案件冲击着社会人伦底线
昨日下午,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副所长邓希泉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,表示已从网上看到了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。他说,这是一起极端的、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,冲击着社会人伦底线。
邓希泉认为,该案的两名嫌疑人没有受过社会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约束,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人,认识不到严重的刑事犯罪和所谓“错误”之间的差别,因此很容易滑入罪恶的深渊,这是导致极端案件发生的个人因素。
其次,青少年不仅是属于家庭的,也是社会的。家长称“管不了孩子”,这些无人约束、引导的青少年,极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――整个社会缺少帮助其脱离社会边缘状态的社会工作组织。有关方面应从此案中考虑如何对此类风险的预知、预判和控制管理。
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孙强 文/图本报商洛记者站热线:0914-80868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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