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2010年为例,根据《2010年长宁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外地户口入幼儿园需要的条件如下: 一,招生对象 1、各幼儿园招收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(无慢性传染病)、智力正常、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。 2、各托儿所招收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(无慢性传染病)、智力正常、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。 二,招生登记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:由家长带领幼儿,随带一年及一年以上有效期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、户口簿(幼儿户口需随父或母)、幼儿的出身证、独生子女证、居住在长宁区的产权证、《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》、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卡》到幼教学区或托儿所进行登记,统筹安排。 三,分配方法 非本市户籍幼儿,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,由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调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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