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欲提前下公交车遭拒 两次把约两岁大孩子丢给司机

2017-3-9 15:33| 发布者: mamacn| 查看: 5667| 评论: 0

摘要: 一名30多岁男子在公交车等信号灯时要求下车被拒,随后,该男子将抱着的约两岁大孩子丢给车长。  公交车到站后,男子仍骂骂咧咧拒不下车,最终五六名男乘客将其拽下车。  惊险  车正开着他给司机找麻烦  昨天 ...

    一名30多岁男子在公交车等信号灯时要求下车被拒,随后,该男子将抱着的约两岁大孩子丢给车长。

 
  公交车到站后,男子仍骂骂咧咧拒不下车,最终五六名男乘客将其拽下车。
 
  惊险
 
  车正开着他给司机找麻烦
 
  昨天上午10时许,郑州快速公交B1车长焦师傅载着乘客在未来路金水路口等信号灯时,一名男子突然提出要下车。为乘客安全考虑,焦师傅拒绝了该男子的要求。
 
  当车准备拐往中州大道时,男子抱着约两岁大孩子来到驾驶室旁。“你这是要给我拉到哪里?”男子指着车长骂骂咧咧。
 
  车快要下黄河路立交桥时,男子突然掂着幼儿胳膊,“唰”地摔到车长胳膊上,幼儿滑到了驾驶室挡板与座位之间。焦师傅心里一惊,赶紧缓慢减速刹车,往路边停靠。和该男子同行的女子将孩子抱走。
 
  前排有男乘客看不下去,指责这名男子,男子又和乘客吵起来。
 
 
  10时29分,公交车到达红专路站后,男子却没有下车,反而从同行女子怀中抢过幼儿,将其丢在车长腿上。“今天孩子交给你了,你就给我负这个责任。”男子态度蛮横,同行的女子上前阻止,反遭男子推搡险些摔倒。
 
  最终,五六名男乘客站出来,将他拽下车。
 
  说法
 
  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
 
  “你心情不好我能理解,骂两句我也一笑而过,算是我不对。”事情结束后,焦师傅说,他只希望乘客们都能安全到达。
 
  但从法律上讲,这种行为可就不是儿戏了。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称,这名男子将幼儿丢在车长怀中的做法是违法的,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,对公共交通带来危害。
 
  他说,这种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公安机关可对该男子警告罚款(一般200元以下)或者拘留(一般15天以下),具体采取哪种措施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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